刑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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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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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條之一
(《刑法修正案(九)》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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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恐怖活動罪
(取消資助恐怖活動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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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條之二
(《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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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zhǔn)備實施恐怖活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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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條之三
(《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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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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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條之四
(《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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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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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條之五
(《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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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biāo)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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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條之六
(《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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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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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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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猥褻、侮辱罪
(取消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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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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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取消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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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條之一
(《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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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被監(jiān)護、看護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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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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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
(取消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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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條之一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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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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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三條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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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產(chǎn)、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
(取消非法生產(chǎn)、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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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一款、第二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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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考試作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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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三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條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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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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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四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條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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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考試罪 濟南律師服務(wù)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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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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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信息網(wǎng)絡(luò)安全管理義務(w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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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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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利用信息網(wǎng)絡(lu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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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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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信息網(wǎng)絡(luò)犯罪活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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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條第三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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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亂國家機關(guān)工作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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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條第四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條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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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資助非法聚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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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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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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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條第二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三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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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重傷、死亡罪
(取消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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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條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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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罪
(取消盜竊、侮辱尸體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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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條之一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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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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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條之一第一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六條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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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不應(yīng)公開的案件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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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條之一第三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六條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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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報道不應(yīng)公開的案件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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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條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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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提供間諜犯罪、恐怖主義犯罪、極端主義犯罪證據(jù)罪
(取消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jù)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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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條
(《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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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產(chǎn)、買賣、運輸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取消走私制毒物品罪和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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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條第二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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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嫖宿幼女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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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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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zhàn)時拒絕軍事征收、征用罪
(取消戰(zhàn)時拒絕軍事征用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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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條之一
(《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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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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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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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準(zhǔn)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取消非法批準(zhǔn)征用、占用土地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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