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20余家法院試點涉家暴刑事審判
涉家暴民事案試點法院兩年發(fā)出保護令133份
法制網(wǎng)北京4月23日訊 記者袁定波 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包括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陜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內(nèi)的20余家法院已于近日正式啟動了涉及家庭暴力刑事案件審理試點。試點法院下一步將結合本地區(qū)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開展設立家庭暴力案件專門合議庭等試點工作。濟南律師服務網(wǎng)
據(jù)介紹,早在2008年,最高法院即編制發(fā)布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72家法院對涉及家庭暴力民事案件審理展開了試點。數(shù)據(jù)顯示,2010年至2011年,試點法院共受理153件申請,發(fā)出保護令133份,其中駁回5件,當事人撤回15件。保護令自動履行率達99%,居我國各種民事裁定履行率之首。
記者了解到,試點中,部分法院還將保護令申請的適用范圍擴大至所有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此次試點范圍擴大至涉及家庭暴刑事案件審理,是對傳統(tǒng)家庭暴力案件審判理念的更新,也是更加切實保護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權益的需要。